主旨:有關 115 年度本市學校及公立幼兒園教職員工胸部 X 光檢查 五月份行程表及注意事項,如說明,請查照。 說明:
一、依據本局 115 年 4 月 27 日高市教健字第 11533163900 號函(諒 達)辦理。
二、旨案補充注意事項如下:
(一)教職員工可彈性跨區擇定據點學校之檢查時段進行受 檢,爰請非據點學校基於正常授課運作下,得調整安排受檢者之檢查日期。
(二)本案係以維護校園師生健康為前提,自由意願參加,非具強制性。
(三)建議各校倘有證明需求,可請受檢者持證明書(如附 件)至據點學校核實身分,並由廠商戳章憑證。
三、本年度檢查據點學校每校以安排 2 場次受檢時段為原則,本局將陸續規劃於 5 月至 7 月排定據點學校時間,並另函通知。
四、相關表單文件可至本局網站( https://www.kh.edu.tw/) 文件表單下載 》體育及衛生保健科 》衛生股 》校園傳染 病防治 》肺結核防治 》 115 校園 X 光檢查資料/項下下 載。
五、檢送五月份行程表、據點學校名單及在職證明書各 1 份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