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依據市府社會局 114 年 8 月 20 日高市社救助字第 11404514001 號來函辦理。 二、詳細申請辦法與條件資格,請參閱賑災基金會網站 https://www.tf4dr.org/。 三、檢附市府社會局、賑災基金會來函及旨揭助學金核給說明 表各一份供參(如附件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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