說明: 一、依據教育部體育署 114 年 7 月 10 日臺教體署學(二)字第 1140023273 號函辦理。 二、為確保學生暑假活動之安全與權益,請向學生及家長加強宣導參與戶外活動(如山域及水域)相關基礎防救知識,並慎選合法立案之業者,注意業者之安全防護與緊急救護規劃及措施。
證嚴法師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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