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宣導 總務主任_楊政賢 - 總務處 | 2025-07-02 | 點閱數: 28

 防空避難指引 內政部

114 年 6 月 30 日 台內警字第 1140876109 號函頒

 

壹、目的

本指引旨在提供民眾於防空警報發放時,依照所在 情境快速判斷應變方式,以確保自身與家人生命安全。

 

貳、基本原則

一、 避難位置

(一)地下優於地上 地下空間能提供更佳的爆炸防護與隔離效果。

(二)室內優於室外 在開放空間容易遭受爆炸震波與飛散碎片波及。

(三)遠離外牆原則 避開門窗與外牆,選擇躲在與爆炸源至少有兩道牆 的後面,第一道牆可能因承受衝擊而倒塌,第二道牆 則較能阻擋飛散碎片,降低受傷風險。 (四)遠離危險物品 避免靠近玻璃、陶瓷、鏡面等易碎物品,並遠離瓦斯 桶等易燃或可能爆炸之物品。

二、 防護姿勢

為降低爆炸震波與飛散碎片造成的傷害,無法及 時進入建築物或防空疏散避難設施,處於戶外或開放 空間時,請採取以下防護姿勢:

(一)迅速降低高度 保持趴下姿勢,縮小身體高度,嘴巴微張。

(二)保護頭部 以雙手交叉抱頭,手肘貼住臉側,儘可能覆蓋後腦與 頸部上緣,減少飛散碎片與衝擊波直接命中。若身上 有背包、外套等物,可加以遮擋以提升防護效果。

(三)背對爆炸方向 若可判斷來襲方向,應轉身背對爆炸點。

(四)穩定靜止,等待機會移動: 若爆炸尚未發生,請保持趴下不動,待威脅解除,再 轉移至建築物內。

 

參、行動指引 當防空警報響起,以進入地下室或防空疏散避難設 施優先,若無法及時進入,請依所處情境,迅速採取避 難行動,以保障自身安全:

一、 室內情境

1. 遵循「遠離外牆原則」避開外牆與門窗,並就地保 護頭部。

2. 位於最高層之民眾,應立即下移至較低樓層避難。

二、 室外情境

(一)市區戶外 儘速進入最近建築物避難。

(二)空曠地區 附近無建築物時,立即找尋掩蔽物(如涵洞、地下道、 橋墩等),並採取防護姿勢避難。

三、 行駛中(開車或搭乘交通工具)

(一)能安全停車並下車時

1 、將車輛停靠路邊。

2 、儘速下車,並進入最近建築物避難。

3 、若附近無建築物,立即下車,找尋掩蔽物,並採取 防護姿勢避難。

(二)在大眾交通工具內或無法下車時 將身體壓低至車窗以下,並就地保護頭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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