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依據環保局 114 年 5 月 29 日高市環局綜字第 11435446900 號暨教育部 114 年 5 月 27 日臺教資(六)字第 1140054935A 號函辦理。
二、旨揭競賽初賽各組獲選前 5 名者,可代表本市參加環境部及教育部訂於 114 年 11 月 15 日(星期六)假國立臺灣大學辦理之全國決賽,活動相關事宜如下:
(一)初賽:
1、競賽日期: 114 年 9 月 20 日(星期六)上午 8 時至下午 12 時 30 分。
2、競賽地點:輔英科技大學(高雄市大寮區進學路 151 號)。
3、本市參賽對象:學童組、青少年組、青年組及社會組。
4、報名方式及規定:一律採網路報名,並分兩階段(報名網址: https://www.moenveec.com.tw ):
(1)第一階段:甲、學童組、青少年組及青年組:以學校為單位進行報名,由各級學校自行辦理參賽同學遴選作業(辦理方式不拘,惟須注意其公平性;每校須指定 1 名教師為聯絡窗口)。學生總數 1,500 人以
上,每校報名人數至多為 3 名;學生總數未滿 1,500 人,每校至多為 2 名,額滿為止。報名日期自即日起至 114 年 9 月 9 日(星期二)下午 5 時止。
乙、社會組:年滿 18 歲之中華民國國民,採個別報名,額滿為止。
(2)第二階段:視第一階段報名情況,若於 114 年 9 月 9 日(星期二)報名截止後尚有餘額,主辦單位得視
報名情形開放各組別供個人報名,並至 114 年 9 月 11 日(星期四)下午 5 時止,額滿為止。
5、相關競賽題目:包含「政府政策及時事」、「環境教育終身學習網」( https://elearn.moenv.gov.tw/)
之指定影片及環境知識相關議題(知識競賽影片專區)。
(二)決賽:
1、競賽日期: 114 年 11 月 15 日(星期六)。
882、競賽地點:國立臺灣大學(臺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四段 1 號)。
三、凡報名並參加競賽之學校學生,每位實際參賽學生可獲得新臺幣(以下同) 100 元等值禮券,另學校指導教師將核發 500 元等值禮券(每校各組別限 1 份),競賽得獎者最高可獲 1 萬元等值禮券;競賽當日之帶隊參賽教師於競賽結束後,依規定於二年內覈時補休(課務自理)。
四、另為提升學校教師指導學生參賽意願並激勵士氣,本競賽敘獎額度及方式如下:
(一)參與環保局與本局辦理初賽之學校,相關輔導參賽者之指導教師或帶隊人員予以記功 1 次,學校業務主管敘嘉獎 2 次。
(二)競賽完畢核予獲全國決賽第 1 名指導教師記功 1 次,第 2 名指導教師敘嘉獎 2 次,第 3 名指導教師敘嘉獎 1 次。
(三)敘獎對象如為校長,請學校報局獎懲建議函,俾循程序核布獎令,其餘人員請學校本權責辦理敘獎事宜;私立學校部分建請依前開敘獎額度核予敘獎,以資鼓勵。
五、檢附環境知識競賽 EDM 及須知各 1 份,如有相關問題,請逕洽盧先生,手機: 0952-552366 或陳小姐,手機: 0928-766351 、市話: 07-7010938 。